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4-2715-2019-0038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2019-12-06
  • 标    题: 关于2019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告
  • 发文字号: 榕自然预告[2019]4号
  • 发布日期:2019-12-0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2019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告
榕自然预告[2019]4号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19-12-06 20:31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拟于近期以公开方式出让5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拟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下表)。
    二、预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提出预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预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预申请方式及截止时间:对上述地块有竞买意向者,应在2019年129日至1213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向出让人提出用地预申请,并将以下申请文件送达福州市土地矿产管理服务中心(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6楼)。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书》;
    2.预申请人已签署(盖章)的《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协议》
    3.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预申请人支付预申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账    号:11705010010001177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开户行行号:309391000118
    五、出让人对用地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预申请保证金后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活动。
    六、其他事项

 1.付款期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按50%、50%比例分二期支付。

 2.交地时间: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

 3.开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

 4.竣工时间:按照建筑限高确定,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50米的,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50米且小于或等于80米的,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80米的超高层建筑,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5.宗地1号需提供酒店(毛坯)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配套停车位30个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酒店回购单价按12479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单价按照19.92万元/个确定。 该项目(除回购部分外)可以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出售。

 6.宗地2不得设置单元式办公

 七、若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用地者规定缴纳预申请保证签订用地预申请协议,其他意向用地者则无需再参与该地块的预申请活动,待该地块出让公告发布后,可直接按规定报名参与竞买。

 八、地块详细规划设计条件预申请书、预申请协议范本可向福州市土地矿产管理服务中心索取,具体的用地预申请办理程序,请意向用地者详细参阅《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预申请实施细则

             联系电话:0591—83371665

                              网  址:http://gtzyj.fuzhou.gov.cn

                              http://fzsggzyjyfwzx.cn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6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及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预申请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层数)

1

鼓楼区乌山西路北侧,柳河路以南旧改地块四

10811平方米(合16.21亩)

商业(酒店)用地40年

1.0以上,3.8以下

37%以下(含37%)

30%以上(含30%)

80米以下(含80米)

27600

300

2

仓山区前横南路西侧、雁头路北侧,江南CBD片区H2-A-36地块

10919平方米(合16.38亩)

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3.0以下(含3.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不高于8000平方米)

45%以下(含45%)

30%以上(含30%)

60米以下(含60米,同时满足机场限高要求)

25800

300

3

仓山区胪雷路西侧,火车南站西广场地块

25248平方米(合37.87亩)

地下商业用地40年

地下建筑面积2060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现状为已建成。

10520

100

4

仓山区六一南路东侧,朝阳路南侧,六一路朝阳路口绿地地下空间出让地块

选址用地面积7324平方米(合10.99亩)。地块一用地面积4930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2394平方米

地块一地下社会停车场用地50年,地块二商业用地40年

地块一机动车停车泊位数不少于120个,地下附属性经营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5%;地块二基底建筑面积1302平方米,建筑面积3505平方米(基底建筑面积为保留历史建筑共和路6-14号和共和路50号)

2900

100

5

仓山区南二环路以南,郭宅旧改地块五用地

17604平方米(合26.41亩)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养老)用地50年

1.5以下(含1.5)

30%以下(含30%)

35%以上(含35%)

24米以下(含24米)

993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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