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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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肿瘤医院位于晋安区福马路以北。原市规划局于2010年审查通过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项目实用地面积91720平方米,容积率1.997,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因医院改扩建需要,现福建省肿瘤医院向我局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保持不变情况下,拟对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图。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五十三条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5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书面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6,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政策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5-8层,邮编:350026。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1.原批总平面规划方案
2.拟调整总平面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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