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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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城市之光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如您对该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我局行政审批处。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2日(7个工作日),详情可查阅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
联系电话:87111956
电子邮箱:ghjghc@126.com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一、项目概况
城市之光项目位于仓山区金山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东北侧的地铁4号线洪塘停车场盖上及周边地块,总建筑用地面积17718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容积率1.0以上,1.8以下,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住宅高度21米以上),建筑密度≤25%。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5.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4.1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幼儿园、车库;地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车库。
设计方案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最终以规划许可为准。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福州市榕泽房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致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主创建筑师:林艺斌
附图:
1.项目区位图
2.总平面图
3.效果图
4.资质证书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