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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珑公馆项目位于仓山区胪雷地铁站南侧,已取得规划许可。现申请优化调整总平面、B6#及B7#楼:1.因A地块西侧道路原地形图标高与现状标高存在差异,现拟将A地块西侧主要出入口标高由7.14降为6.6,并在A-7#楼北侧增设消防回车场,道路及绿地位置相应调整;2.拟将B地块西侧主要出入口标高由7.80相应降至7.68,消防通道相应调整;3.拟优化调整B地块公共停车场39及40车位,绿地位置相应调整;4.拟将B6#及B7#楼±0标高由8.65降至8.30,建筑高度均由5m调整为4.85m。调整后的相关规划指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图。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8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801615,地址: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附件一:象珑公馆项目原批总平图(局部)
附件二:象珑公馆项目拟调整总平图(局部)
附件三:原批B6#楼平面图
附件四:拟调整B6#楼平面图
附件五:原批B7#楼平面图
附件六:拟调整B7#楼平面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