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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的连江外海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海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494.8660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的用海总面积为105.3911公顷(其中风机基础的用海面积为104.8855公顷,海上升压站的用海面积为0.5056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的用海总面积为389.4749公顷,申请用海期限29年。
2、海域使用申请人:华润新能源(连江)有限公司
3、编制主体名称: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组织评审单位: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白云 83324177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520
传真:0591-83324177
5、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