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4-2500-2020-0003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2020-04-28
  • 标    题: 关于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自然综〔2020〕510号
  • 发布日期:2020-05-0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的通知
榕自然综〔2020〕510号
来源: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0-05-06 17:30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为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诉事项

  群众反复跑路;服务态度生硬;违法违规收费;窗口配置不够、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不足、业务不够熟悉;业务流程复杂、前置环节多;收取好处费;违规登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渠道

  1.拨打12345便民服务平台热线。

  2.网页登陆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进行投诉。

  3.网页登陆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进行投诉。

  4.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投诉电话。

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名称

投诉电话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0591-87540234

马尾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0591-63158232

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0591-28821212

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0591-86517731

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0591-22060117

连江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0591-62137555

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0591-62300917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0591-26823811

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0591-62275631

  三、投诉内容办理

  接受投诉的各有关部门应确保电话正常接听,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群众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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