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来源: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4-11-28 15:08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要求,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以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为重点,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工作配合,构建了有领导分管、有机制主抓、有专人办理的工作格局。

一是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发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调整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确保了信息公开各专栏信息及时得到更新维护。

三是畅通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现有公开渠道通过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门户网站(www.fzgt.gov.cn)、“福州国土资源”政务微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刊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四是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及时将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件、电子文档报送市档案馆,供公众查询。2014年以来共向福州市档案馆报送文件346份。

五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我局政务微博工作平稳顺利发展,及时收集和发布信息,实时处理网民的“评论”和“私信”,积极回复网友提出的各类问题。今年累计发微博400多,粉丝和听众增加3000多人,所发微博被转发100多次。通过不懈努力,政务微博现已成为我局又一重要对外信息发布和网络舆论监控平台。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公布调整变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加强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建设,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公开,提供了办事指南、表格、范本等下载服务,并在局门户网站提供规划预审、用地报批、土地登记、地产管理、执法监察、国土测绘等事项的办事进度查询服务,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

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土地违法案件和矿产违法案件等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每日将上个工作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形成的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导入局门户网站,以月度列表形式向社会公布。2014年以来,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04宗。同时,为便于违法行为当事人查询信息,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在调查询问违法行为当事人时,会告知其案件的编号。当事人可根据该案件编号在我局门户网站“办事进度查询”一档中查询到该案基本情况,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相继公开了2013年度耕地开发、土地整理资金使用情况,2013年度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决算说明,2014年度国土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在行政收费方面,及时更新收费文件,确保行政收费按照省市物价局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在政府采购方面,委托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我局提出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www.fzzfcg.gov.cn)及时公开招标公告、竞价公告、竞价结果、中标公告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

一是在公开内容上,我局对外重点公开:1、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2、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3、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4、公开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5、依法向社会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6、除涉及保密的以外,公开土地登记、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成果资料等信息。以土地公开出让为例,出让地块在拟定出让方案后,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在成交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向国土资源部备案,向社会公布。

二是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公开出让时,限制行为不良的企业参加。在市场准入资格方面,在公开出让公告文件中明确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申请参加竞买。在资金来源方面,在公开出让公告文件中明确申请人在缴纳竞争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同时,福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按月主动公开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信息。违法当事人姓名、违法行为类型、土地座落等信息均可在网站上查询。根据企业申请,出具企业无土地违法行为证明,提高了企业信用透明度。2014年出具企业无土地违法行为证明36件,涉及全市87家企业。

五、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我局逐项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情况,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制、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把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常态化。建立了信息查询制度,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了“招拍挂公告”、“征地及安置补偿公告”、“土地确权公告”等相关信息公开专栏,确定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落实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了信息公开各专栏信息及时得到更新维护。2014年以来,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34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05条。

一是大力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结果。严格执行“告知、确认、报批”和“两公告一登记”等征地程序,将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政府征地转发批文列入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发布。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批复、范围、补偿标准、安置等相关信息。同时,由于落实强区扩权,农转征报批和批后实施工作已全面下放,为了确保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延续性,我局明确规定,强区扩权农转征报批及批后实施工作全面下放后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由基层制作,并要求各处室加强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强化责任分工,加强技术支持,有效保障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2014年以来,发布征地告知书116宗、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2宗、政府征地转发批文42份。

二是加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方便公众查询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出让方式、出让成交时间、竞得人、成交价等信息,大力营造了福州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环境。2014年以来,共发布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公告出让地块15幅和确认成交10幅地块的成交结果信息。

三是加强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我局认真落实采矿权出让信息公开制度,采矿权出让前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采矿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局门户网站、采矿权交易机构交易大厅、福州日报或福州市级以上其它主流报刊同时发布内容相同的公告。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以上平台公开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我局通过修订《福州市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方式及内容。2014年,市本级无采矿权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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