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国土资综〔2018〕670号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8年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的要求,现将市国土局2018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制定《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分工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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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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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二、主要任务安排
(一)推进国土工作、执行政策公开透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本局所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全文公开。(责任单位:执法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二)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权责清单或权力运行流程图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责任单位:执法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三)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布国土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单位:执法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四)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表、三公经费预算表等。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依据、明细等,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责任单位:财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审批处、利用处、农转处)
(六)加强重大工作部署政策解读。切实做好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通过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七)落实主要领导政策解读职责。履行好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八)加强社会重大关切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九)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7〕59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审批处、测绘队、不动产登记局等相关处室配合)
(十)标准化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所有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福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上主动公开。提供网上办事状态查询、结果查询功能,办事状态查询、结果查询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包括内容一致、更新时间一致等)。规范公开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结果(公开要素包括被处罚者的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责任单位:审批处、执法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十一)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责任单位:办公室、测绘队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十二)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责任单位:审批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十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常态化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测绘队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十四)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十五)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十六)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十七)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十八)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开展国土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2018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2019年1月底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清单。(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三、工作要求
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对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强化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