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国土资综〔2018〕956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国庆期间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各分局:
现将省国土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2018〕44号)以及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榕安办明电〔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现就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严防因无采矿许可证或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引发的各类事故。
二、强化汛期安全风险预警和防控工作
当前,我市仍处在汛期,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国土部门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以及周边山体的安全巡查监测,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确保险情、灾害信息及时传达到基层,积极指导基层做好防范应对。
三、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应急信息及时报送
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值班人员应坚守值班岗位,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和联络畅通,明确工作目标,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附件:1.省国土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
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市安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