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国土资综〔2018〕1156号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保留
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国土环保局,各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库区移民开发局: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为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运行,我局与市审改办对我局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再次清理规范,经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和市行政(市民)服务管理中心管委会审定,现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未列入保留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开展。今后,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国土部门要根据本清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再次清理规范并对外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