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4-2500-2020-0003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2020-04-28
- 标 题: 关于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自然综〔2020〕510号
- 发布日期:2020-05-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为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诉事项
群众反复跑路;服务态度生硬;违法违规收费;窗口配置不够、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不足、业务不够熟悉;业务流程复杂、前置环节多;收取好处费;违规登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渠道
1.拨打12345便民服务平台热线。
2.网页登陆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进行投诉。
3.网页登陆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进行投诉。
4.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投诉电话。
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名称 |
投诉电话 |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0591-87540234 |
马尾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0591-63158232 |
长乐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0591-28821212 |
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0591-86517731 |
闽侯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0591-22060117 |
连江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0591-62137555 |
闽清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0591-62300917 |
罗源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0591-26823811 |
永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0591-62275631 |
三、投诉内容办理
接受投诉的各有关部门应确保电话正常接听,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群众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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