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4-0200-2026-0001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6-03-31
- 标 题: 关于非经营性房建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自然规〔2026〕1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非经营性房建类项目加快落地,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自然规〔2025〕1号)文件相关规定,制定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已通过总平面方案审查并已采购《建筑红线放线报告》测绘中介服务的非经营性房建类项目(如学校、医院、政府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或民生工程)。
二、优化事项
适用本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凭告知承诺书即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暂免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红线放线报告》;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上述材料在承诺时限内提交,实现“拿证即开工”。
三、承诺事项
建设单位需作出书面承诺:
1.在120天内补齐《建筑红线放线报告》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2.严格按照规划及相关专业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3.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关后果及责任,承诺模板作为附件。
四、材料提交与监管实施
(一)提交《建筑红线放线报告》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1.线上审批渠道。建设单位或个人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相关设计图纸,《建筑红线放线报告》由测绘单位上传至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供审批部门调取使用。
2.纸质材料补件渠道。建设单位或个人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市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由窗口统一推送至审批部门。
(二)监管实施
1.信息调取。《建筑红线放线报告》已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通过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中介管理系统调取相关委托信息。
2.分类处置:
(1)补充材料与已发证完全相符且符合规划:确认相关图纸并完成归档。
(2)补充材料与已发证基本相符,同步办理办理施工图变更,归档相关材料。
(3)材料不符/逾期未补/不符合规划: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撤销行政许可等措施;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移送城管部门按规定查处。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推送至信用平台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建筑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告知书(非经营性房建类项目)
2.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人承诺书样本(非经营性房建类项目)
3.工程规划许可第三人承诺书样本(非经营性房建类项目)
4.工程规划许可承诺表(非经营性房建类项目)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告知书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工作环节,高效便民地做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本机关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中推行告知承诺,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及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4.《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5.《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6.《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7.《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8.《关于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9.《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二)相关部门管理法规
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绿化、交通、公建配套、环境卫生、民防、地下工程、轨道交通、地名管理、信息公开、供电、供水、供热、燃气、通讯、排水、防汛、河港、铁路、航空、气象、水利、抗震、军事、国家安全、文物、建筑保护、测量标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现行有关标准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图纸、资料等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2)民用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3)《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5)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
6)住宅项目规范 GB 55038-2025
7)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
8)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
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2016
2.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图纸、资料
1)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
2)不动产权利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
3.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技术规范
二、申请条件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经营性房建类项目)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应满足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及技术规范、相关部门管理法规规定的相应条件,且已通过总平方案审查。
三、申请人应当提交《告知承诺书》《设计单位承诺书》《建设工程许可承诺表》原件各一份。书面承诺送审单体工程设计方案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规划设计条件等规划要求,满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条件,符合规划强制性指标、建筑退距、建筑间距等要求且所在用地范围内不存在违法建设情况,承诺120天内补充《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建筑红线放线报告》和符合要求的报建图纸。
四、申请人应当如实向本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所提供的文字资料与图纸资料的一致性。
五、本行政机关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如下文件和规划设计指标作出行政决定,不代表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的安全认可。本行政机关可依法对相关行政许可等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法律法规和申请人的承诺等对申请人及设计单位作出相应处理。
1.《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建筑红线放线报告》委托书
2.日照分析报告
3.工程规划许可承诺表
4.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
六、申请人逾期不履行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处理方式和法律后果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不履行承诺的,本行政机关对申请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依法移送城管部门查处等。
七、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方式、内容
本行政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依法移送城管部门查处等措施。
告知机关(名称):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人(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或者个人)承诺书样本
本单位(人)负责建设的 项目,经贵局(建筑工程总平审查意见编号)批复可建设内容包含: 工程 幢;工程 幢; 工程 幢。现拟申请上述建设工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单位(人)已知晓你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该承诺书为本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由本单位承担法律后果:
1.本单位(人)保证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2.本单位(人)保证提供的文字资料和图纸资料的一致性。
3.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告知事项要求。
4.本单位(人)承诺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符合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规划条件的相关要求。
5.本单位(人)承诺满足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6.本单位(人)保证未存在违法建设行为。
7.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之日起承诺2个月内补充《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建筑红线放线报告》和符合要求的报建图纸。
8.本单位(人)已知晓,如被你机关认定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违规失信行为,本单位(人)的信用信息将推送至信用福州平台,同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本单位(人)的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评价体系。
9.本单位(人)已知晓,如被你机关认定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失信行为,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
10.本单位(人)已知晓,如违反上述承诺,你机关有权撤销行政许可。
11.本单位(人)已知晓,经图审机构审查后的设计图纸,涉及重大设计内容变更应报你机关审查。
重大设计内容变更备注:(1)规划方案空间布局调整(如总平面布局调整,建筑高度、层数、层高调整等);(2)建筑物使用功能调整;(3)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调整;(4)因城市规划调整,经我局认定需报我局进行调整的事项。
12.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时实测建筑面积等承诺内容若超过主管部门批准标准的,本单位(人)接受处罚并按照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3.本单位(人)已知晓违反承诺的后果,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章) 上级单位(或控股公司): (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签章后生效。一份由申请人保管,一份由设计单位保管,一份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管。
2.承诺单位(个人)应当妥善保管本承诺书。
附件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计单位承诺书样本
本单位已知晓你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该承诺书为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并由本单位承担法律后果:
1.本单位保证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2.本单位保证设计文本的文字资料和图纸资料的一致性。
3.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本单位承诺遵守审批部门的告知事项要求。
5.本单位承诺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符合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规划条件的相关要求。
6.本单位承诺满足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7.本单位已知晓,如被你机关认定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违规失信行为,本单位(人)的信用信息将推送至信用福州平台,同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本单位(人)的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评价体系。
8.本单位(人)已知晓,如被你机关认定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失信行为,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
承诺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设计负责人: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签章后生效。一份由申请人保管,一份由建筑设计单位保管,一份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管。
2.承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本承诺书。
附件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诺表
|
分类 |
序号 |
要素 |
建筑设计方案 |
承诺 |
|
|
一、基本情况 |
1 |
建设地点 |
方案执行情况 |
√ |
|
|
2 |
用地性质 |
方案执行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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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建设工程性质 |
方案执行情况 |
√ |
||
|
4 |
基地范围 |
方案执行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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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技术经济指标 |
5 |
征地面积 |
设计数值 |
√ |
|
|
6 |
实用地面积 |
设计数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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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总建筑面积 |
设计数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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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地上建筑面积 |
设计数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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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地下建筑面积 |
设计数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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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容积率 |
设计数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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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计容建筑面积 |
设计数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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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建筑密度 |
设计数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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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绿地率 |
设计数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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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建筑退让用地、道路红线 |
设计数值 |
√ |
||
|
15 |
建筑间距 |
设计数值 |
√ |
||
|
16 |
机动车出入口 |
方案执行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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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机动车停车位 |
地上停车 |
设计数值 |
√ |
|
|
地下停车 |
设计数值 |
√ |
|||
|
18 |
社会公共停车位 |
设计数值 |
√ |
||
|
19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设计数值 |
√ |
||
|
20 |
公共配套建筑要求 |
设计数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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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建筑高度 |
设计数值 |
√ |
||
|
22 |
建筑层数 |
设计数值 |
√ |
||
|
23 |
建筑层高要求 |
设计数值 |
√ |
||
|
24 |
建筑立面(色彩及材质等) |
方案执行情况 |
√ |
||
|
25 |
其他规划要求 |
方案执行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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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建筑日照 |
日照分析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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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意见 |
27 |
发改、环保、建设、消防、人防、轨道交通等相关部门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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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 (章)
建筑设计单位:(名称) (章)
设计负责人: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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