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4-2500-2019-0018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2019-05-08
- 标 题: 关于奥体新天地花园规划条件变更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榕自然网〔2019〕61号
- 发布日期:2019-05-11
- 有 效 性: 有效
奥体新天地花园G-06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已经我局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5号)的要求,现将规划条件变更情况予以公布。
奥体新天地花园G-06地块位于仓山区台屿旧屋区改造项目内,地块于2015年11月出让,地块内有20余处经文物部门、名城委确认的原址保留及迁建文物单位、文保点及有价值建筑。为保证文物、历史建筑及有价值建筑的保护利用,并延续台屿古村落原有的传统特色肌理,同时根据现行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对原地块规划条件调整如下:
一、建设用地面积不变,范围根据更正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
二、为延续原有的街巷尺度及传统风貌,本地块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建筑间距退距要求适当放宽。
三、地块内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为不低于大寒日三小时。
四、多层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不大于80米。
五、为提高地下室使用效率,满足停车配套要求,整合历史建筑整体布局,同意将原要求原址保留9处有价值的古建筑中的 K栋历史建筑向东南侧迁建,具体以市名称委核定为准。
六、项目原规划条件函(榕规地[2015]176号)与此次规划条件变更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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