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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闽侯县人民政府:
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福州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福州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自然资函〔2020〕18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福州市境内)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闽政办〔2020〕35号)转发给你市(县),请认真遵照执行,其中改路改沟改渠用地由你市(县)人民政府按规划和供地政策合理安排使用,其余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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