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4-2704-2021-0002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2021-04-28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闽侯县、长乐区)
  • 发文字号: 榕政地〔2021〕45号
  • 发布日期:2021-04-2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闽侯县、长乐区)
榕政地〔2021〕45号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1-04-29 16:12

长乐区、闽侯县人民政府:

  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自然资函〔2021〕9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闽政办〔202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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