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4-2704-2026-0002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6-05-19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26年度第六十三批次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地〔2026〕41 号
  • 发布日期: 2026-05-2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26年度第六十三批次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榕政地〔2026〕41 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6-05-20 15:58

  晋安区人民政府:

  福州市2026年度第六十三批次土地征收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26〕171号文件批准,现将该批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该批次涉及东三环沿山四片福州储运公司地块配套道路工程(业主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征收晋安区鼓山镇埠兴村园地0.089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257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269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上述地块由晋安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征地批后实施具体工作。

  二、晋安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建国土部门强区扩权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办理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款及相关税费收缴和发放、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三、晋安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晋安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进行备案。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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