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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批准,我局于2023年10月20日发布《2023年第五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自然让〔2023〕05号,简称原公告),经研究,补充公告如下:
因出让条件调整,宗地2023-35号、36号、37号、38号地块取消出让。
原公告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按照本补充公告内容执行,原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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