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经市政府批准,我局于2025年11月11日发布《2025年第十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自然让〔2025〕11号),经研究,补充公告如下:
宗地2025-75号至78号竞买保证金使用规则调整如下:竞买申请人参加现场拍卖时,可根据其竞买意向申请,参与符合竞买保证金条件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其报名地块,可将未竞得地块的保证金转为其他符合竞买条件宗地的保证金,参与后续竞买活动。
原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