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一六年一月)
引 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要求,我局编制完成2015年度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网站http://ghj.fuzhou.gov.cn上可查看本报告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群众东路97号,联系电话:83344006。
一、概 述
根据本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要求,对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亮点和成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健立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和公开渠道,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以顺利进行。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精神,结合实际,于2015年6月份制定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下发各处室。通过全局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基本按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本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能少则少,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我局对本单位的现有行政审批事项重新进行了认真梳理,无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我局所有审批事项均在本局网站上公布。
(2)本局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制作了本局行政权力清单,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并已由市编办统一公布。现我局正按照市编办要求,根据现有实际审批流程对权力清单再做相应的调整。
(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情况。我局依法在本局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审批的“一书两证”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部门等信息。2015年,我局公开了行政审批结果805条,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29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60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187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131条,建设项目竣工条件核实结果98条。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了部门 2015年度收 支 预 算 总 表、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并对预算情况进行说明。公开了部门2014年度收支决算总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及“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并对决算情况进行说明。公开了2015年购置电脑等办公用品的政府采购信息。
二是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方面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1)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组织人员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2015年我局将部分原属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类的信息。如规划项目调整变更类的信息及对转发上级部门文件的通知等列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在政府网站公布外,还及时将信息报送市档案馆。
(2)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发政府信息时,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要求,由信息拟稿人对制作的信息提出定密审查意见或者是否公开的意见,拟稿处室负责人审核后送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定,严格把好审查关。凡上网公布的信息,我局均进行保密审查,防止秘密信息和内部信息公开,保证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根据市数字办的要求,我局已提供本单位的政务信息目录等资料,并积极配合做好全市政务信息系统运用平台。
2.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1)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我局定期在网站上公布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分析,增进公众对规划部门工作的认知和理解。2015年8月28日,《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9月25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我局邀请了部分专家学者及相关单位对《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进行解读,并在12月1日的《福州日报》上刊登,进一步加强与民众的规划互动,宣传规划、开门规划。
(2)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我局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及涉及党和政府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社会舆论。2015年,我局及时在本局网站上公布了《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20)》、《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福州市上海东-福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及《福州马尾新城三江口组团南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福州晋安区杨庭编制单元( 350111-YT)——火车北站新店片区平衡用地(杨庭街道)控规调整论证》、《福州市南台岛(农大-淮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州市南台岛奥体、金山、烟台山、会展、义序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草案。同时,网站还发布了“美丽乡村”、“多规合一”、 “建设海绵城市”等热点新闻,充分体现了区域特色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让市民更加方便、有效地了解规划信息。
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我局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申请时,要求以便民、利民为目标,答其所问、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增强答复规范性。对受理、登记、审查、处理、答复、备案等各个工作程序均由专门人员负责,努力为申请人提供快速、优质、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为进一步完善依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我局参考相关单位的经验,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作了本局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标准化格式,并下发各处室执行。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我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并加强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研究,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依法、有序。
4.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在做好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的同时,我局加强对申请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绝大部分是涉及规划业务审批类信息,主要是查询规划许可档案类。根据受理情况来看,为便于公民查询,我局进一步加强规划审批业务档案的归档与管理。
(三)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加强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中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也在本单位内部设立受理点,指定3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如2015年11月26日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我局派出2名工作人员参加。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新进行了梳理,对重要内容重新予以核实确认。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每个季度的统计报表,并按时报送。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2条。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及时组织人员编辑并报送2014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要求做好网站发布工作。同时,提早部署落实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事宜。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落实保密审查要求,对照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为基本准则,坚持做到上网信息 “四审”(即处室负责人审核-网站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最后由网站编辑统一发布,严把保密关,有效地提高了信息的安全性。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2015年我局制订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及《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予以公布实施。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已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及救济方式。同时,我局已组织人员着手进一步明确公开举报相关规定。
7.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局已聘请了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在信息公开等领域建立与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加强法制力量。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政府网站、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建设工地现场、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等。我局规划展示馆2015年共接待了29000多人次,团体518个,有效扩大规划信息的宣传。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我局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站栏目设置,网站各板块功能更加清晰,栏目设置更加有序,网站整体结构、页面布局、栏目设置、艺术装帧水平不断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对我局增设的2014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年会、2014中国福州雕塑艺术展、规划馆等特色专栏,及时上传各项工作动态,不断完善、丰富网站内容。
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重点发布各类重大规划事项,全局重大活动、事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宣传、解读各类规划政策、法规等。2015年共发布各类微博358条,积极宣传规划,促进开门规划、阳光规划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自2003年以来至2015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2015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112条。
在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7%;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8%;工作动态类7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人事任免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5%;业务工作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重点发挥政府网站作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在“福州市规划局”网站上发布并及时更新。2.一些重要的规划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报刊上发布,如建设单位要求修改总平面图或者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的,不仅在局网站上公布,且在报纸上也进行公布,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3.依法在建设工地公示项目的总平面图。所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都在施工现场将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公示,直到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接受群众的监督。4.利用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相关的经过批准的规划编制图纸等。目前我局最常用的公开形式是网站公开,也是一直以来最受欢迎的公开渠道。2015年,我局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为3369 人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72号),我局已着手制定本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细则,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在本局网站已开设有“政策解读”专栏,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要求及时进行解读。2015年共对《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4篇。2015年由于我局没有制订出台本部门的政策,故针对本部门政策的解读为0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2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提交的申请有39件,通过网上提交的申请有82件,通过信函及传真提交的申请有31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5年底,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37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绝大部分是涉及规划业务类信息,主要是查询规划许可档案类。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2件已全部答复完毕。“同意公开”的答复件48件,占总数的32%。“同意主动公开”的答复件14件,占总数的9%。“同意部分公开”的44件,占总数的29%。主要涉及规划业务类信息。其它答复类共有41件,即“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5件)、“信息不存在”(19件)、“申请内容不明确需更改补充”(5件)、“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2件),占总数的27%。“不予公开”的答复件5件,占总数的3%。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2015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不予公开的有5份,主要内容涉及规划业务类信息,其中4份因属过程性信息,暂“不予公开”,1份属政府部门内部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减免金额0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累计0元,减免金额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案件2件。其中经复议予以维持2件。具体为:张时珍、程文正分别对闽侯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告知书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因申请人在申请信息公开及申请行政复议时都未提供与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关的房屋产权及其他有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经审查,我局对闽侯住建局的行为予以维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5年底,我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案件7件。
2015年我局被提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林桦、林英等人因对我局艺术家园小区规划审批信息公开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件,因我局已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被判驳回诉求;汤景华等人对我局晋安区桂湖片区规划审批信息公开行为不服提起诉讼1件,因我局已履行法定职责,经终审被判驳回诉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5年底,我局共受理被提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3件。
2015年我局接受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举报件0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5年底,我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举报件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及内容还不够丰富。需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和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不仅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需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而且还需对全局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提高业务水平。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材料,主动扩大公开范围和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息,主动及时发布。
2.不断优化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与做法,不断优化网站平台建设,丰富网站内容。
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未包括我局网站公布的“一书两证”审核结果的信息和大部分建设项目规划变更(调整)方面的公示信息。
(二)附表(历年累计统计期限是从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12 |
216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12 |
216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52 |
103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39 |
621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82 |
24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31 |
17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52 |
103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62 |
759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44 |
92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13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41 |
167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 |
7 |
行政诉讼数 |
件 |
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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