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一七年一月)
引 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要求,我局编制完成2016年度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网站http://ghj.fuzhou.gov.cn上可查看本报告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群众东路97号,联系电话:83344006。
一、概 述
根据本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要求,对本局2016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展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以及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优化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力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以顺利进行。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于2016年7月15日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并下发各处室,要求各责任处室按分解表中的工作要求及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到位,且于9月30日及11月30日前分别将前三季度及全年的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同时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要求,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于12月9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内容,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完善平台渠道建设等,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根据本局实际情况,制作了本局行政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并已由市编办统一对外公布。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能少则少,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我局对本单位的现有行政审批事项重新进行了认真梳理,无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对保留的所有审批事项,以及我局行政许可审批的“一书两证”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部门等信息均依法在本局网站公开。我局无职业资格、中介服务事项等的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公开了行政审批结果1035条,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89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36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218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126条,建设项目竣工条件核实结果166条。我局审批服务事项已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管理,已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民众可以根据受理编号在网上办事大厅中查询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对行政处罚案件我局均按政府要求在福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统一办理。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我局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在本局网站上公开。2016年先后在本局网站上公布了《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试行)》等规定,并及时转发市政府及省住建厅与规划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进一步加大了政策公开力度。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扶贫工作。2016年相关支出1.98万元,包括闽清、永泰灾区慰问0.76万元,慰问社区困难群众0.7万元,捐赠永泰县岭路乡云山村民委员会电脑壹台等。为充实我局干部职工队伍,更好地完成各项规划任务,我局认真落实参公、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招聘工作,2016年已录用公务员12名及劳务派遣人员2名、事业单位人员2名,招聘信息均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和《福州市人事人才》网站公开、公示。对我局拟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需求信息在本局网站公开公示。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情况:我局已制定《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听证办法》,规定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参加旁听。2016年我局召开了4 场听证会,均邀请相关利益方参会。在实际工作中,对于部分重大规划编制或重大项目的审批,我局均邀请部分专家参会,或邀请部分媒体列席会议。(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我局已制定《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办法》,并根据实施情况于2016年制定《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办法补充规定》。2016年在本局网站上发布了福州仓山区烟台山片区350104-SS-D(洋洽河·联建村段)旧区改造项目、南台岛(农大-淮安)单元、新店片区350111-GC-B、350111-GC-F单元赤星村李园自然村地块等8项规划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方便了群众获取和监督涉及其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多次发起以《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福州城市设计以及福州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公众需求及意见为主题的在线调查,并在我局微博及规划馆平台上转发,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了群众参与力度。(3)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对2016年重点工作项目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我局以公示牌的方式对外公布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度和完成情况。(4)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情况:坚持效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时在本局公文系统上进行公告。2016年6月,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暂行规定》(榕规办[2016]29号),规定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未按时限办结的责任处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每月督查情况在本局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制定《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落实重大项目“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效能督查实施意见》,跟踪督促相关的公文、审批项目、信息报送及停车场建设工作,实行周报制度。(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本局网站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预决算等“三公”经费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有:公开部门2016年度决算6张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并对预算情况进行说明。公开2015年度部门决算10张表格,包括收支决算总表、含“三公”经费内容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及政府采购情况表等表格并对决算情况进行说明。
5.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情况:经市政府批复,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我局及时在本局网站中公布该《规定》的解读信息,并由我局负责该项目的局领导主持《规定》培训会议,各县(市)区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代表、开发企业代表、规划设计单位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在培训会议上除了详细介绍《规定》各章节主要内容及条文解释外,还对参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较好地解读了该《规定》。(2)加强专家库建设情况:我局业务处室已建立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目录,在本局编制重大规划或审批重大项目,以及涉及城市重要景观的项目时均从专家名单目录中提取部分专家名单,邀请其参加,征求专家意见。(3)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挥媒体作用情况:为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我局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新闻发言人,同时指定专人为媒体联络员,加强新闻发布工作,不断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媒体希望了解的情况,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提供采访提纲,明确采访内容,我局核实情况后及时进行答复。(4)做好突发事件处置,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情况:我局已制定预防突发应急事件预案,且成立预防突发应急事件领导小组。2016年,我局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修改》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以及《福州市南台岛(农大-淮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福州总体规划》、《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规划草案。通过及时有效的政务信息公开以及专项规划有关的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活动,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透明化,拓宽了群众与我局的交流渠道。
6.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组织人员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梳理,其中重点对主动公开的目录内容重新予以核实确认。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暂无清理的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在制发政府信息时,我局严格按照保密审查要求,严格把好审查关,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大对政务公开业务的培训,2016年9月份对近两年新录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等的培训。积极组织本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2016年派员参加5月、7月及12月份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我局已制定本局档案查阅制度,派专人负责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并按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已送交15份政府信息档案至档案馆。为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批档案管理,2016年我局抓紧对档案数据进行整理扫描,以提供更完整的档案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及机构运转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在局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立了网上信息申请受理点,指定多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对外公开、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时间。公开规划审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暂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则(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包括受理机构、受理方式方法、受理时限、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原则及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规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2016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照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严格贯彻“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方针,坚持以“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为基本准则,严把保密关,有效地提高了信息的安全性。通过机制建立,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通过设立公开栏、在媒体上公示、在互联网上公示、在建设工地现场公示、规划展示馆展出等各种形式进行公开,重点突出公开服务对象关心的规划审批情况。2016年以来,对治理城区交通拥堵情况、新修订的《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等进行了宣传。2016年累计接受采访、新闻发布10余次。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重点发布各类重大规划事项,全局重大活动、事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宣传、解读各类规划政策、法规等。2016年共发布各类微博421条,积极宣传规划,促进开门规划、阳光规划不断提升,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
为充分发挥连接政府与公众交流的信息窗口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我局门户网站在栏目设置、板块功能定位、页面布局等方面不断优化升级,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回应关切更加及时,更好地赢得了民众对我局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自2003年以来至2016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2016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15条。
在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3%;人事任免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7%;,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3%。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重点发挥政府网站作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在“福州市规划局”网站上发布并及时更新。2.一些重要的规划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报刊上发布,如建设单位要求修改总平面图或者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的,不仅在局网站上公布,且在报纸上也进行公布,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3.依法在建设工地公示项目的总平面图。所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都在施工现场将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4.利用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相关的经过批准的规划编制图纸等。5.利用政务微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目前我局最常用的公开形式是网站公开,也是一直以来最受欢迎的公开渠道。2016年,我局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为8122 人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栏目并在首页展示,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要求及时进行解读。2016年,我局网站公布了《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解读信息,做到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并在文件公开实行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2016年针对本部门制定出台的政策解读为1份即《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解读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我市重点推进的公共停车场建设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我市公共停车场的建设进度和完成情况,我局制作了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度公示牌挂在我局一楼大厅醒目位置,便于公众知晓,并在本局网站及微博上主动公开相关停车场建设的信息。5月10日我局组织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福州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节日,对市民关心的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停车场建设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为答疑社会各界提出的有关规划方面的问题,我局已于12月下旬由局领导带队参加了市广播电视台的在线访谈节目。指定专人负责12345便民网上呼叫系统诉求件的答复处理工作,2016年共接收处理3500件市民的诉求,较好地回应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9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提交的申请有57件,通过网上提交的申请有47件,通过信函及传真提交的申请有35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6年底,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76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绝大部分是涉及规划业务类信息,主要是查询规划许可档案类。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9件已全部答复完毕。“同意公开”的答复件45件,占总数的32%。“同意主动公开”的答复件20件,占总数的14%。“同意部分公开”的34件,占总数的25%。主要涉及规划业务类信息。其它答复类共有36件,占总数的26%,即“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6件)、“信息不存在”(17件)、“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3件)。“不予公开”的答复件4件,占总数的3%。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2016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不予公开的有4份,主要内容涉及规划业务及编制类信息,均因属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0元,减免金额0元。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累计0元,减免金额累计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案件2件。其中经复议决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2件。具体为:郑韦等13人对福州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公开任何政府信息也未作出答复,仅在事后有补做一份答复也未送达申请人;张在庆等12人对福清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部分予以了公开,对不存在的信息未予以明确告知答复。经审查,我局对上述两个案件决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6年底,我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案件9件。
2016年我局被提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件。具体为:陈由其对我局政府信息告知书不服,认为我局所公开的信息非其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因我局已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一审被判驳回诉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6年底,我局共受理被提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4件。
2016年我局接受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举报件0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6年底,我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举报件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从依申请公开的数据来看,大多数是申请公开规划审批类档案,目前,我局规划审批类档案管理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整理归档。
2.目前比较重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但对全局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培训比较少,为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提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培训范围和力度。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档案管理,我局将加快对档案数据的扫描以及归档进度,以便提供更完整的档案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2.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与做法,不断优化网站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3.除继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外,还需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解相关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及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未包括我局网站公布的“一书两证”审核结果的信息和建设项目规划变更(调整)方面的公示信息,以及日常规划管理中的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
(二)附表(历年累计统计期限是从200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6年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5 |
218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5 |
218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39 |
117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57 |
678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47 |
288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35 |
208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39 |
117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65 |
824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34 |
126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4 |
17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36 |
203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 |
9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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