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规划局 时间:2018-01-17 16:55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一八年一月)

  引  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要求,我局编制完成2017年度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网站http://ghj.fuzhou.gov.cn上可查看本报告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规划馆四楼,联系电话:83344006。

  一、概  述

  根据本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要求,对本局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展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以及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优化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以顺利进行。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要求,我局按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于2017年6月9日制定且上报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并于11月10日将全年的办理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完善平台渠道建设等,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准确将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信息传递给广大市民及企业。2017年7月5日、7月9日,我局领导带队2次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做客“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在线访谈。7月5日由我局黄秀平副调研员接受访谈,主要以“东进南下,规划建设滨海新城”为主题,围绕福州滨海新城的概况、未来规划、战略地位等热点问题与网友面对面沟通。7月9日由我局翁华锋书记一行共4人接受访谈,以“规划引领城市发展”为主题,对广大市民关心的城市双修、规划拆迁、生态公园、休闲步道、地铁规划建设等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互动问答。

  (2)通过在我局网站持续公开了生态公园、立体停车场、滨海新城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动态、进展及成果,使公众及时获取到重大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同时,持续推进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和查询。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局公开了行政审批结果1276条,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65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23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181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143条,建设项目竣工条件核实结果164条。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92号)部署,按照《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16]20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综[2017]1721号)要求,在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局与市审改办于2017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了本局权责清单。经梳理,我局共有权责事项37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6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权责事项9项。按照要求,我局同时将权责清单录入市级政务清单系统平台及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

  (2)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2017年我局重新梳理及进一步规范完善本局办事指南,并及时予以公布。同时为便利广大市民办事,提升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我局窗口创新市民自助服务渠道,推出规划审批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栏。市民可自主通过扫描二维码联动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便捷下载申请表单,查询待办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方式、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基本信息。目前电子办事指南已涵盖选址意见、用地规划许可、总平面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等十六项我局入驻窗口受理的事项,每个事项清楚对应一个二维码,或可成为帮助、引导市民办事的“指路地图”。

  (3)梳理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236号)精神,对涉及我局的法规、规章及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认真清理,并形成清理报告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4)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7号)及省住建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事项清单。2017年随机抽取4家开展城乡规划成果质量检查。实行“一检查一通报”制度,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意见和建议等)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提高检查活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失信行为,及时与省住建厅进行对接,及时记录,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5)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数字办关于政务数据归集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归集工作,及时确定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通过前期的共享开放目录梳理及系统对接要求,我局已根据市数字办要求编制了共享开放目录,并上报相关数据。2017年6月份开始,我局在核发规划许可证的同时生成电子证照并上传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9月份完成智网连接工作,已可通过智网接入市大数据平台,顺利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部署,规划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也已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

  3.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已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在使用全市OA办公系统进行制发文件时,即要求拟稿处室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领导审核签发,对不公开的,写明理由。对重大项目及规划编制,要求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如为做好“城市双修”工作及缓解我市道路交通拥堵,分别于2017年7月、12月份,通过本局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展调查问卷,向市民广泛征求意见;《福州市于山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修编)经法定程序获得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后,我局及时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在本局网站予以公布。

  (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出台相关政策和重大措施前,广泛征集意见。如我局组织编制的《福州新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草案,及时在本局网站及福州规划馆一楼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3)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我局建立了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对本局公开内容及时进行梳理,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的,予以主动公开。

  (4)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初稿提交至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组,明确主动公开的目录内容。

  (5)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案,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17年,共公开10件本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

  (6)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通过设立公开栏、在媒体上公示、在互联网上公示、在建设工地现场公示、规划展示馆展出等各种形式进行公开,重点突出公开服务对象关心的规划审批情况。2017年累计接受采访、新闻发布10余次。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重点发布各类重大规划事项,全局重大活动、事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宣传、解读各类规划政策、法规等。2017年共发布各类微博272条,积极宣传规划,促进开门规划、阳光规划不断提升,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

  (7)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答复跟踪落实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申请时,要求答其所问、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增强答复规范性;要求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完善申请窗口受理咨询机构,拓宽申请受理渠道;要求完善受理、登记、审查、处理、答复、备案等工作程序,努力为申请人提供宽松、快速、优质、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妥善应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研究,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依法、有序。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及机构运转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在局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立了网上信息申请受理点,指定多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对外公开、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时间。公开规划审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暂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则(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包括受理机构、受理方式方法、受理时限、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原则及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规范本局的政务信息公开行为。通过机制建立,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为充分发挥连接政府与公众交流的信息窗口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局网站栏目建设,2017年我局门户网站在栏目设置、板块功能定位、页面布局等方面不断优化升级,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回应关切更加及时,更好地赢得了民众对我局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定期进行自查,并针对自查及上级部门抽查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完善。

  2.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本局开设的政务微博、网站由专人负责,及时更新,严格执行发布审核程序。2017年,我局新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多渠道扩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准确、及时传达各类信息,推进新闻发布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轨道,正确引导、影响社会舆论,全面提升规划部门社会形象,2017年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成立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局新闻发布常设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2017年以来,重点对“城市双修”工作等进行了宣传推广。

  3.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我局已制定本局档案查阅制度,派专人负责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并按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我局已送交64份政府信息档案至档案馆。

  2017年我局办公场所进行迁移,为保障市民正常查阅规划审批档案,我局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及时完成所有规划审批档案的搬移工作。并在新的办公场所,布置了档案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自2003年以来至2017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2017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64条。

  在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4%;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7%;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7.5%;工作动态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6%;人事任免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7%;,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3%。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重点发挥政府网站作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在“福州市规划局”网站上发布并及时更新。2.一些重要的规划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报刊上发布,如建设单位要求修改总平面图或者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的,不仅在局网站上公布,且在报纸上也进行公布,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3.依法在建设工地公示项目的总平面图。所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都在施工现场将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4.利用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相关的经过批准的规划编制图纸等。5.利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局最常用的公开形式是网站公开,也是一直以来最受欢迎的公开渠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栏目并在首页展示,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要求及时进行解读。2017年为规范创新型产业用地的管理,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形成支持创新型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我局与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草拟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产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后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实施,我局及时在本局网站予以公布。并及时公布该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对出台政策的背景、目标任务、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准入评估制度、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公布。2017年针对本部门制定出台的政策解读为0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及涉及党和政府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社会舆论。2017年,及时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福州新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福州市于山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修编)、苍霞历史建筑群保护规划局部调整(批后公示)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以及福州新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和福州市冶山、林浦、螺洲及阳岐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等规划草案。通过及时有效的政务信息公开以及专项规划有关的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活动,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透明化,拓宽了群众与我局的交流渠道。指定专人负责12345便民网上呼叫系统诉求件的答复处理工作,2017年共接收处理3324件市民的诉求,较好地回应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2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提交的申请有45件,通过网上提交的申请有42件,通过信函及传真提交的申请有65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7年底,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28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绝大部分是涉及规划业务类信息,主要是查询规划许可档案类。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2件已全部答复完毕。“同意公开”的答复件76件,占总数的50%。“同意主动公开”的答复件7件,占总数的5%。“同意部分公开”的20件,占总数的13%。其它答复类共有46件,占总数的30%,即“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4件)、“信息不存在”(12件)。“不予公开”的答复件3件,占总数的2%。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

  2017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不予公开的有3份,主要内容涉及规划业务及编制类信息,均因属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共有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经复议,9件案件均被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具体为:王春城对我局做出的4份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服,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邱靖玮等18人对我局做出的5份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服,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经审查,复议机关认为我局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上述案件均予以维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7年底,我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案件18件。

  2017年我局被提起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5件。具体为:邱靖玮等18人对我局做出的5件政府信息告知书不服,认为我局所公开的信息非其所申请公开的信息而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因我局已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7年底,我局共受理被提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9件。

  2017年我局接受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举报件0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7年底,我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举报件案件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规划审批类档案归档与管理尚不够完善,针对全局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培训机会较少。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不断规范和完善档案管理,加快对档案数据的扫描以及归档进度,便于提供更加完整的档案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2.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为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全局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的学习教育,了解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及要求,提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加强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网站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未包括我局网站公布的“一书两证”审核结果的信息和建设项目规划变更(调整)方面的公示信息,以及日常规划管理中的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

  (二)附表(历年累计统计期限是从200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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