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规划局 时间:2019-01-09 13:36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以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号)要求,我局编制完成2018年度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网站http://ghj.fuzhou.gov.cn上可查看本报告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规划馆四楼,联系电话:83344006。

  一、概 述

  根据本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要求,对本局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展开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以及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优化网站建设,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以顺利进行。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于2018年6月29日制定且上报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并于11月30日将全年的办理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按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对外公开、对内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时间,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平台渠道建设,运用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建设工地现场、规划展示馆展、新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公开,重点突出公开服务对象关心的规划审批情况;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1.推进“五公开”情况

  (1)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根据本局实际情况,2018年我局配合市审改办调整权责清单,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公布。我局行政许可审批的“一书两证”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部门等信息均依法在本局网站公开。2018年我局共公开了行政审批结果786条,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44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44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94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24条,建设项目竣工条件核实结果80条。

  (2)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本局承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我局共公开了16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件。

  (3)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市政府及住建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制定事项清单,实行“一检查一通报”制度。2018年8月9日,我局随机抽取2家(福建工大建筑设计院和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城乡规划成果质量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将检查报告在公共信用平台上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提高检查活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2018年3月,我局在出台《福州市建筑景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福州市建筑风貌导则》同时,对上述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在本局网站发布,及时准确将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信息传递给广大市民及企业。3月2日上午由我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福州市建筑风貌导则》发布会,各县(市)、区政府及规划建设部门、编制单位派员参加。会上,我局主要领导详细介绍《福州市建筑风貌导则》的编制背景,并对我市建筑景观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分管领导简要介绍《福州市建筑风貌导则》的相关编制、审查情况;编制单位详细介绍导则的具体内容。通过召开发布会,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使相关单位更进一步了解我市建设项目的建筑景观规划审查要求。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各类政策及措施。为便于让广大市民了解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的内容,在本局网站通过具体案例介绍,对案例进行解读。在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相关政策及规定时,我局及时通过本局网站予以公开。2018年,在本局网站公开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审查的通知》、《关于“总平面规划审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合并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明确建筑标高、层数及高度计算规则的意见》等,并结合运用大量图示以及文字说明,生动形象进行解释,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2018年以来,我局重点对“城市双修”、福州市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工作、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作等进行了宣传推广。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公示《福州新区三江口南台岛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通告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

  3.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我局认真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进行重新梳理,推出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栏,不断提升办事人员的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为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组织人员对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压缩审批时限和流程,并及时对网站上的办事指南进行动态修改。配合健全完善政务大厅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同源发布,并建立权责事项的动态调整机制。

  (3)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按照市政府部署工作要求,我局完成前期政务资源信息共享目录编制工作,提交了本单位的政务数据共享需求,同时也对相关单位的需求及时进行了反馈。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市数字办对政务信息共享工作中新任务、新要求及时落实,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工作添砖加瓦。

  (4)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局对2018年以来涉及规划审批事项已由原来七大办理环节精简至五大办理环节,全流程共计取消 3 个事项,合并 2个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共计28天,并对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情况和改革成效进行及时公开。按要求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取消无法律依据的材料。二是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根据权责清单及福州市城乡规划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对办事指南进行动态修改。办事条件发生变更,在完成审批程序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实施时间公开。三是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定期对办事服务信息进行自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迎接专项检查工作,把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标准、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作为重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能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成员,使该项工作具有延续性和稳定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审议组、监督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牵头组织开展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的收集整理、资料存档及对外发布等日常工作,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审议组组长由局效能办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内容的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监督组组长由局监察室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各组成员由各责任处室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2018年我局组织对部分新进人员进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培训。派员参加8月份市政府举办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5.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情况

  根据《福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榕政办〔2018〕99号)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局组织人员认真对照方案要求,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进一步梳理细化本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福州市城乡规划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并于2018年6月底将清单公开在本局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及机构运转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在局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立网上信息申请受理点,指定多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暂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则(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包括受理机构、受理方式方法、受理时限、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原则及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规范本局的政务信息公开行为。2018年共组织召开了32场听证会,均邀请相关利益方参会。通过制度的健全和落实,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2018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大约9万元。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2018年,我局加强对网站信息资源的整合,对网站栏目进行了重新梳理,删除合并更新量少、重复的栏目,使网站目录结构更加清晰明了,提升群众对网站的可用度和便捷性。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积极配合市数字办开展局网站升级改造工作,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市数字办要求,我局开展公开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已编制完成政务资源信息共享目录向社会开放目录部分初稿。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在做好网站维护的同时,我局不断引导政府信息从网站向“指尖”延伸,将与民生利益相关的重大项目或规划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在微信微博同时公布,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并参与规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局微信公众号、局官方微博的维护工作,实时跟进平台上的咨询、投诉及建议,并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充分发挥了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2018年我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关注人数近700人,共发布了41条信息;微博共计发布421条信息。同时整合了各类对外的公开电话,并在局网站上发布,方便公众查阅。

  3.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我局已制定本局档案查阅制度,派专人负责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并按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我局已送交33份政府信息档案至档案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自2003年以来至2018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2018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33条。

  在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6.4%;工作动态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2%;人事任免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1%。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重点发挥政府网站作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在“福州市规划局”网站上发布并及时更新。2.一些重要的规划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报刊上发布,如建设单位要求修改总平面图或者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的,不仅在局网站上公布,且在报纸上也进行公布,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3.依法在建设工地公示项目的总平面图。所有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都在施工现场将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4.通过召开发布会,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使相关单位更进一步了解我市城市规划方面的信息。5.利用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相关的经过批准的规划编制图纸等。6.充分利用新媒体。2018年我局根据时代的发展要求,建立了微信公众号。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重点发布各类重大规划事项,全局重大活动、事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宣传、解读各类规划政策、法规等。目前我局最常用的公开形式是网站公开,也是一直以来最受欢迎的公开渠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栏目并在首页展示,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要求及时进行解读。 2018年,我局在出台《福州市建筑景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福州市建筑风貌导则》同时,对上述政策文件的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文字解读和图解,并在本局网站公布。网站还及时转载《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图解。2018年针对本部门制定出台的政策解读为1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准确、及时传达各类信息,我局新闻发布工作由本局新闻领导小组按《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统一开展,推进新闻发布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轨道,正确引导、影响社会舆论,全面提升规划部门社会形象。2018年以来,我局重点对“城市双修”、福州市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工作、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作等进行了宣传推广。

  同时,我局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及涉及党和政府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社会舆论。2018年,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公示《福州新区三江口南台岛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通告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以及“福州城市双修”总体规划一系列规划内容。通过及时有效的政务信息公开以及专项规划有关的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活动,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透明化,拓宽了群众与我局的交流渠道。指定专人负责12345便民网上呼叫系统诉求件的答复处理工作,2018年共接收处理3530件市民的诉求,较好地回应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5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提交的申请有60件,通过网上提交的申请有53件,通过信函及传真提交的申请有82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8年底,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23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绝大部分是涉及规划业务类信息,主要是查询规划许可档案类。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5件已全部答复完毕。“同意公开”的答复件71件,占总数的36.4%。“同意主动公开”的答复件7件,占总数的3.6%。“同意部分公开”的49件,占总数的25.1%。其它答复类共有63件,占总数的32.3%,即“非本机关政府信息”(50件)、“信息不存在”(9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3件)。“不予公开”的答复件5件,占总数的2.6%。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8年度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不予公开的有5件,主要内容涉及规划业务及编制类信息,2件因属过程性信息,1件因属机关内容管理信息,2件因属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无关系信息,故“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有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经复议,其中6件案件均被复议机关决定维持,3件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处理。具体为:邱靖玮等18人对我局做出的8份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服,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何其容对我局做出的1份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服,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经审查,复议机关认为其中涉及何其容及邱靖玮等18人的6件案件我局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有关案件均予以维持;对邱靖玮等18人的另外3件案件,复议机关认为我局处理答复行为不当,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处理。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8年底,我局共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案件27件。

  2018年我局被提起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4件。具体为:邱爱东等7人对我局做出的4件政府信息告知书不服,认为我局未按照其要求所公开政府信息而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因我局已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8年底,我局共受理被提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3件。

  2018年我局接受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举报件0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8年底,我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举报件案件0件。

  2018年我局接受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举报件0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至2019年底,我局共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举报件案件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针对全局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培训机会较少。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为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全局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务公开规定等的学习教育,了解相关公开业务知识及要求,提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加强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网站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未包括我局网站公布的“一书两证”审核结果的信息和建设项目规划变更(调整)方面的公示信息,以及日常规划管理中的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

  (二)附表(历年累计统计期限是从200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指标名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3 

227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3 

227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95 

152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0 

783 

    2.网上申请数 

 

53 

38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82 

35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95 

152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71 

98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9 

195 

    3.不予公开答复数 

 

5 

25 

    4.其他类型答复数 

 

63 

312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9 

27 

行政诉讼数 

 

4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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