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依据2019年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完成2019年度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上可查看本报告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座7层,邮编:350026,联系电话:0591-833275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是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建后的第一年,根据新的工作职责分工,并结合2019年5月15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特点,成立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和落实。针对市政府确定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我局进一步细化,并对每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形成《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实施方案》,同步公布在网站上,并于年底对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予以总结。
一年来,结合机构改革调整,我局进一步公开土地征收、规划审批服务事项内容,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完善平台渠道建设等,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积极引导开展政策解读,及时释疑解惑。2019年本部门未制定新的政策,但围绕当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制定的相关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新政策等,能及时公开并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如市政府印发《福州市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办法(试行)》,因该办法与广大农村群众息息相关,我局及时进行解读,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扩大公众知晓范围。
(2)认真研判处置政务舆情,做好回应工作。一是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2019年,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了一系列民生工程事项的规划调整公示,以及“三调”工作开展情况 、“传统老街巷”保护与整治情况 、“三江口”开发建设情况、“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情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及时有效的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开展的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活动,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进一步透明化,拓宽了群众与我局的交流渠道。二是对12345便民呼叫系统或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研判,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案,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我局共公开了9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案的答复件,较好地回应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2.聚集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政策决策公开。如针对反映强烈的垃圾转运站建设问题,我局在办理选址意见书前进行网上公示,公开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充分实现广大市民的知情权,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2)推进执法信息公开。2019年以来,我局整合原市国土局、原市规划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设立全省资源规划系统首家行政执法办案室,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制度,全面开展局党组会议研究行政执法事项50余次,做到执法全公示 、全记录。
(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精简审批服务事项。2019年我局取消“建设工程规划可证需办理公示牌制作”等9个审批事项和环节,对“公开出让土地项目免于办理用地预审”等12个审批事项和环节实行豁免;推动规划、用地“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共计合并14个事项和环节。将“开竣工及土地检查核验”与“规划条件核实”合并办理,并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竣工联合验收。将“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将“建筑设计方案审核”等4个事项合并为1个事项,受理时限从改革前30个工作日压缩至13个工作日。对上述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情况和改革成效及时公开。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进行重新梳理,不断提升办事人员的满意度。三是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通过印发抽查细则、年度抽查计划,明确2019年度资源规划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按照每年不少于2次频次,做到抽查对象全覆盖。
(4)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重点推进征地信息公开。2019年6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制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细化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流程、时限、方式等,对全面提高征地信息公开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局及时行文转发至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引导和督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年来,各县(市)、区基层部门按要求能主动做好各类征地信息公开工作,并同步衔接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2019年,在本局网站共公开了309份征地方面的信息,其中发布征地告知书183份、征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47份、征地“一书四方案”22份、政府征地转发批文57份。二是配合做好就业创新措施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市人社局相关政策规定,在福州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开招聘信息。2019年公布了1条招聘信息,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
(5)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及决算相关信息,以及“三公”经费信息。二是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019年在本局网站共公布了39条政府采购信息。
3.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1)强化组织领导。机构改革后,根据人事变动和调整,成立了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全面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事务。结合新“三定”方案,及时调整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特别对新增加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内容,在网站增设相应的城乡规划目录内容。重新梳理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公文管理系统的审查审核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服务。
(2)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6月份我局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邀请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的律师授课。通过学习培训,大家对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新条例的新要求、新变化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对做好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派员参加9月份市政府举办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02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主要有: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行政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工作信息;4.人事任免;5.业务工作(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农转用和土地征收信息);6.城乡规划。
在2019年公开的402条政府信息中,土地管理类信息364条,综合类等信息38条。
(三)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45条,受理渠道有当面、网络及信函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农转用、征收补偿安置、土地征收的批复情况和规划业务审批情况。受理的445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答复,其中答复“同意公开”的有173件,“同意部分公开”的有49件,不属本机关掌握的信息有207件,其它答复类共有14件,“不予公开”的答复件2件。不予公开的2件,主要涉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情形。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出让公告包含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主要规划指标、竞买申请人范围、出让方式等,保证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公平、公正。2019年,共发布9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信息。
二是加大规划公示调整信息公开。对群众关注的民生工程事项的规划调整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开,2019年,我局共公布了139条规划公示调整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网站建设管理。6月份完成机构合并后原市规划局政府网站域名的清理以及本局网站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并加强网站保障,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委开展局网站升级改造工作。2019年,制订《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对网站栏目管理职责、网站信息管理、网站信息发布、网站安全维护与管理、网站监督考核做了明确规定。加大资源规划信息公开量,调整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功能,重点丰富了规划计划、城乡建设、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内容,较好地解决了市民迫切想了解的问题,有效保障网站建设内容。
2.保障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微博的日常管理和维护。2019年,我局共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推送资源规划信息600多条,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微文化”,不断传递资源规划工作的“正能量”。
3.规范办事大厅服务功能。一是及时梳理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在政务清单管理平台、省网办事大厅系统后台合并原国土、规划职责,并公开梳理后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二是整合优化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对原国土、规划业务进行深度整合、合并原国土、原规划窗口,对窗口人员进行合理优化配置。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进“一窗受理”模式,即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六)监督保障情况
1.畅通救济渠道。在答复依申请公开件时,我局均告知救济渠道。2019年我局共有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经复议,复议机关决定维持。
2.新梳理汇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机构改革新要求,重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完善公开渠道。通过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刊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0 |
77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0 |
67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2 |
0 |
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9 |
1602677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23 |
17 |
0 |
5 |
0 |
0 |
44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4 |
8 |
0 |
1 |
0 |
0 |
17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8 |
1 |
0 |
0 |
0 |
0 |
4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5 |
8 |
0 |
4 |
0 |
0 |
20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23 |
17 |
0 |
5 |
0 |
0 |
44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内容更新不够全面。二是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影响力。三是主动公开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职能调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局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对栏目设置进行完善,增强信息发布功能,不断扩大门户网站影响力。二是加大对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更新维护,加大更新速度。三是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四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梳理政府信息,提供有效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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