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完成2023年度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局政府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上可查看本报告全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座7层,邮编:350026,联系电话:0591-83327526。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保障,促进各项业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抓好各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完善平台渠道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 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执行信息审查“三审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程序,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
2.集中公开展示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展示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2023年我局对网站栏目再次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较好地形成本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极大地方便公众查询。
3.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本局制定的涉及公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政策或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公布的同时,为更直观的解读政策文件,部分采用图片和文字2种形式进行解读,扩大公众知晓力度。2023年共公布 8份政策解读。
4.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开展零距离交流。走进“在线访谈”栏目,解读加装电梯相关政策,积极回应民生关切;上线党风政风热线,解答耕地保护热点问题,与网民开展互动交流;制作《自然向好 福州向好》短视频在自然资源部“奋斗者说”专栏推广。二是打造全媒体矩阵。管理维护好“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和网站,2023年推送信息760多条,组织全市资源规划系统刊发宣传信息500余篇,获自然资源部“宣传工作业绩突出单位”、自然资源报刊“读报用刊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三是营造主题日氛围。2023年“4·22”世界地球日主场活动在福州举行,我市作为全国三个生态修复范例之一,现场分享了闽江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典型经验,同步宣传休闲步道、“闽江之心”、水系综合治理等城市发展和生态建设成效,全方位展现大美福州。成功举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和首届规划年会,获自然资源部高度好评,中央级主流媒体高度关注,《新闻联播》对会议进行了报道。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审批服务更加高效。对标最优、最省,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多测合一、多验合一、交房(地)即交证等措施,规划许可审批全流程网办500多件,全类型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采矿权登记、临时用海等7个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再压缩50%。“不见面审批”作为特色亮点之一,助推福州在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工作中排名全国第一。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开展“大调研大服务大帮扶”活动,发挥“帮您办”平台作用,积极推进“保交楼”和“代办制”,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二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创新开展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1500多件,方便群众办理房产交易。“升级地籍图在线实时查房看地服务”入选全省第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5条,电子化率达100%,纸质文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市档案馆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合计受理依申请公开455件,其中:当面申请65件,信函申请144件,网络申请246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规划行政许可、土地征收和利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测绘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继续将网站保障工作纳入一线考核正负面清单,通过奖惩机制激励各处室增加各栏目保障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上报信息、新闻宣传、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动态信息发布内容、流程等工作要求。完善网站管理办法,明确网站管理人员职责,规范网站栏目内容更新时限、网站信息管理、网站信息发布、网站安全维护与管理、网站监督考核等具体要求,严格落实保密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健全网站栏目,做好交流知识库保障工作,并按要求开展网站页面统一规范改造、适老化和无障碍浏览功能建设。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以资源规划为中心,加强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政务宣传四大功能,重点丰富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变更和许可公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等内容,涉及部门动态、规划计划、政策解读、统计信息、市政建设等栏目,切实有效保障网站和新媒体内容的多样性,较好地解决了市民迫切想了解的问题。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设立线上和线下信息申请受理点,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年来现场接待280多人次,接听咨询电话380多通。指定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微博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其中微博共发布3824条信息。二是加大网站自查力度,提高巡网频率,利用市网站运维监测平台,实时分析监测数据,加大网站更新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保障网站正常运营,实现网站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8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15 |
27 |
0 |
0 |
0 |
13 |
45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1 |
10 |
0 |
0 |
0 |
8 |
23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7 |
16 |
0 |
0 |
0 |
3 |
16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3 |
1 |
0 |
0 |
0 |
1 |
35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15 |
27 |
0 |
0 |
0 |
13 |
45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比如政策解读形式尽可能做到多样化,但仍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仍偏少,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为此,2024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涉及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力度,加大信息公开量,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切实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二是以网站公开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公开,让群众更加了解资源规划、走近资源规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在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时,其中2019年的1份被认定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变更为主动公开,根据要求我局于2023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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