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实施城市立体绿化暂行办法〉有关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
榕规办〔2015〕59号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为推进我市立体绿化工作,拓展城市绿色空间,美化城市生态景观,改善集水排水问题,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依据《福建省实施城市立体绿化暂行办法》以及建设海绵城市要求,我局拟定了我市《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实施城市立体绿化暂行办法>的规划管理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福州市关于贯彻《福建省实施城市立体绿化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