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试行)》 的通知
榕规〔2016〕3号

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统一标准,规范建筑方案规划审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参照《福建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及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结合福州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定“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详附件),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试行)》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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