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细则》的通知
榕自然规〔2023〕3号

各县(市)区资源规划、建设、人防、消防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要求,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80 号),制定《福州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细则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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