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规划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榕自然规〔2024〕4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规划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即日起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规划管控有关工作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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