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榕自然规〔2024〕5号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我局出台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代替、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废止或宣布失效11件文件。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2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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