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工作导则》的通知
榕自然综〔2024〕100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房管局(住建局):

  为全面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规范独立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建设品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工作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按照导则要求落实。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工作导则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市资源规划局  刘  豫  联系电话:83317376

           市房管局   张  群  联系电话:8755359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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