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我局计划协议出让一幅教育用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仓山区福湾路以东教育地块
该地块位于仓山区福湾路以东,土地面积约5341平方米(合8.01亩),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容积率0.8以上,1.6以下,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 30%);建筑高度36米以下(含36米)。
该地块用于建设高等院校,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出让价款为1842.11万元(合229.98万元/亩)。
二、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月24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付款时间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出让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土地契税由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另行申报缴纳。
联系电话:0591-83825582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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