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7月23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1]3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补充如下:
宗地2021-39号地块出让条件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增加配建商贸楼。在B地块配建回购商贸楼3.2万平方米(商业8000平方米、办公24000平方米)及150个地下停车位,商贸楼应集中设置,独立于地块西北角。
商贸楼由市土发中心按照5219元/平方米回购,配套地下车位价格统一按照经评估的市场评估价下浮10%确定。
2.调整出让底价。该地块出让底调整为468200万元,竞买保证金调整为93640万元,最高限制价格调整为608700万元。
《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1—83371665、83317376、83309368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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