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我局计划协议出让一幅医疗用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晋安区横屿山L-04地块
该地块位于晋安区前横北路东侧、横屿路南侧,土地面积10135平方米(合15.2亩),土地用途为医疗用地,容积率1.5以下,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建筑高度24米以下(含24米),绿地率30%。
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付款时间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出让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按照规定另行申报缴纳。
联系电话:0591-83825582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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