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11月9日、11月12日发布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1〕4号)及补充公告。经研究,对上述公告补充如下:
福州四城区宗地2021-57号、宗地2021-72号、宗地2021-75号、宗地2021-76号,因出让方案优化,取消出让。
另外,马尾区马宗地2021-07号、马宗地2021-08号,长乐区2021拍-11号、2021拍-13号、2021拍-14号、2021拍-15号,因出让条件优化,取消出让。
特此公告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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