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我局计划协议出让一幅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鼓山客运索道上站项目地块
该地块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风景区,土地面积1254平方米(合1.88亩),土地用途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容积率1.2以下(含1.2),建筑密度60%以下(含60%);建筑高度14米以下(含14米),绿地率15%以上(含15%)。
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三、付款时间
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出让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按照规定另行申报缴纳。
联系电话:0591-83825582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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