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光纤线路租赁项目
招标询价文件公告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光纤线路租赁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584万元;
(二)采购服务内容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拟租赁光纤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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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类型 |
2020年拟租赁线路 |
数量(条) |
带宽 |
备注 |
局域网 |
东部办公区——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1 |
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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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办公区——国土大厦 |
1 |
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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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办公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 |
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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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办公区——规划展示馆 |
1 |
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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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办公区——市勘测院 |
1 |
20M |
预留线路,费用按启用后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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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勘测院——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1 |
20M |
预留线路,费用按启用后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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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网 |
东部新城办公区 |
1 |
10M |
10段(视频专用) |
智网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 |
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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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大厦 |
1 |
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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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付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竣工交付
(四)租赁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服务要求
1.维护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日常线路出现问题的沟通、协调、解决工作。
2.租赁期内,运营商应定期对线路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如有线路故障,故障响应时间为半小时。运营商在收到故障申告后应尽快采取措施,保证线路的安全和通信畅通。
3.由于运营商所属线路及设备自身原因出现的故障,维修、维护及故障排除费用由运营商承担。
4.由于线路割接等原因(除特殊原因外)需中断采购人使用的线路时,应提前通知采购人。
5.运营商要保障采购人所租赁的线路安全,定期开展流量监测工作,配合采购人开展节点迁移和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项目承接单位资格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未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已更换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须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支付方式:分两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50%的合同价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其中市勘测院至东部办公区、市勘测院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线路费用按实际启用时间结算。
五、公告期限:七个工作日。
六、有意向参与询价的单位请于12月4日下午3:30派员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单(需密封)以及单位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在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23会议室进行现场开标,以价低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联系地址:东部办公区4座813室
联系人:方清清
联系电话:83324173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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