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福州规划馆消防应急电源整改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主要对规划馆现有EPS消防应急电源系统的模块及蓄电池进行维修更换,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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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设备规格型号 |
功率/容量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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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动力源EPS模块 |
DY-D-3KVA(D01) |
1kW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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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动力源EPS模块 |
DY-D-3KVA(D1.5) |
1.5kW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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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动力源EPS模块 |
DY-D-3KVA(D2) |
2kW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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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动力源EPS模块 |
DY-D-3KVA(D2.5) |
2.5kW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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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动力源EPS模块 |
DY-D-3KVA(D3) |
3kW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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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京动力源EPS模块 |
DY-D-3KVA(D4) |
4kW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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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蓄电池 |
12V 24Ah |
12V 24Ah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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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蓄电池 |
12V 65Ah |
12V 65Ah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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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蓄电池 |
12V(90Ah-100Ah) |
12V(90Ah-100Ah)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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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蓄电池 |
12V 120Ah |
12V 120Ah |
4 |
三、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
(一)所提供的北京动力源EPS模块及蓄电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设备运行要求,规格型号、功率及容量须与采购清单一致,并与现有EPS消防应急电源系统兼容。
(二)EPS模块技术规格
1.市电输入:单相220VAC(允许范围170V~265VAC) 50Hz±4%;
2.电池电压:DC48V (允许变化范围 40~57V);
3.市电正常时输出电压:与市电一致;
4.应急输出电压:220V±5% ,50Hz±2%;
5.输出功率包括1kW、1.5kW、2kW、2.5kW、3kW、4kW;
6.输出波形:标准正弦波;
7.市电与逆变之间的切换时间:≤20ms ;
8.过载特性:120%时>10min;150%时>10s;
9.保护功能:
电池电压过低保护:当电池放电端电压低于欠压保护点时,能发出声光告警,并自动关机;
输出过载保护:当输出电流达到过载点时自动关机或转旁路工作,并有声光告警;
输出短路保护:当输出短路时,能立即自动关机并发出告警信号;
输出过压保护:当逆变器输出电压达到过电压设定值时,即发出声光告警;
过流保护:当输出电流达到限流点时讲的输出电压,并发出告警信号;
过温保护:当机内温度达到过温设定点时,发出告警信号,并自动转为旁路。
(三)蓄电池技术要求
1.采用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符合GB/T19638.1-2014T和GB/T19638.2-2014;
2.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应清晰;
3.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
4.蓄电池能承受50kPa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不变形;
5.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存率≥99%;
6.同组蓄电池内阻偏差应不超过2%;
7.容量一致性同组蓄电池 10h 率容量试验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不大于1.5%;
8.蓄电池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明火,内部不引燃、不引爆;
9.环境温度-30℃至+65℃之间,封口剂无裂纹与溢流现象;
10.电池间连接电压降不大于5mv;
11.蓄电池须提供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或其隶属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所列品牌、型号应与本次实际供货产品一致,且检测结果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12.每只蓄电池均须附带出厂检测单,检测内容至少包括开路电压、内阻等参数。蓄电池出厂日期距实际到货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
13.所投蓄电池产品具备有效的CMA型式检验报告。
(四)供应商须对现有消防应急电源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缺失的旋钮开关、按钮、指示灯等配件进行补齐、更换及安装,确保配件齐全、功能正常,设备整体运行可靠,并满足消防应急使用要求。相关费用应纳入项目总报价,不得另行收费。
(五)供应商负责设备供货、拆除、安装、更换、接线、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更换完成后,应对EPS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及功能测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应急供电功能可靠,并满足消防应急使用要求。
(七)项目完成后,由采购方组织验收。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质保资料及必要的调试记录。
(八)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具体质保期限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1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应包含设备费、运输费、拆装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税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三)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清单逐项报价,注明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总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付款方式及质保要求:
(一)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一笔款项;剩余尾款于一年后支付。具体付款比例、支付条件及相关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具体支付时间以市财政拨款为准,因财政拨款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支付不视为甲方逾期,甲方无需因此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
(二)所有采购设备质保期均为三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技术服务相关业务。
(二)本项目所采购的EPS模块及蓄电池均须为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原厂证明材料或原厂授权经销证明。
(三)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相关资质或证明材料。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相关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五)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前往福州规划馆进行现场勘查,并取得经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盖章确认的现场勘查证明函。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须放入响应文件正本中,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报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9:00,供应商可派代表参加于2026年11月6日10:00举行的开标会议。开标地点:东部办公区4号楼723。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850373807。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1.项目报价单
2.现场勘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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