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现对《228国道连江下岐至东边段公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的228国道连江下岐至东边段公路工程,申请用海面积3.8276公顷,用海方式包括建设填海造地(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和透水构筑物。
2.委托单位:福建省连江县路港工程开发公司
3.编制主体名称: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反馈至fzshyc@163.com,联系人:方振中,电话0591-83324177。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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