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咨询(联系电话:83324133)。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处提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反馈意见请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书面反馈意见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611室,邮编:350026。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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