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福建省连江县筱埕中心渔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的福建省连江县筱埕中心渔港工程,申请用海面积91.4387公顷,用海方式包括建设填海造地(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申请施工期疏浚用海5.8789公顷。
2、委托单位:连江县定海湾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3、编制主体名称: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反馈至fzshyc@163.com,联系人:方振中,电话0591-83324177。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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