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福州台商投资区外联通道(迹头至台商区段)项目一期(选屿至台商区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的福州台商投资区外联通道(迹头至台商区段)项目一期(选屿至台商区段),申请用海总面积6.8608公顷,其中主体工程用海面积5.0728公顷,施工期用海面积1.7880公顷。
2.委托单位:罗源县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3.编制单位:国家海洋局东海信息中心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反馈至fzshyc@163.com,联系人:方振中,电话0591-83324177。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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