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琯头镇海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时间:2025-04-23 11:12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连江县琯头镇海水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连江县琯头镇海水养殖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东侧、闽江口海域,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5号)开展成片论证,总面积为447.5099公顷,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中的“增养殖用海”。

  2.编制主体名称: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3.组织评审单位: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83324177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520

  传真:0591-83324177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映意见。

  6.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3日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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