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福清核电基地拦污及消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福清核电基地拦污及消浪项目位于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的岐尾山前沿海域,福清核电厂区西北侧,用海面积3.8544公顷,其中主体工程3.8342公顷,施工期0.0202公顷,用海方式包括“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取、排水口”,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
2.编制主体名称:福建省港航勘察科技有限公司
3.组织评审单位: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83327490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521
传真:0591-83327490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映意见。
6.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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