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兴港路道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时间:2025-11-05 11:33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兴港路道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兴港路道路工程位于连江县大官坂垦区内,用海面积13.0823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利用历史围填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隧道用海”。

  2.编制主体名称: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3.组织评审单位: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83327490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521

  传真:0591-83370345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映意见。

  6.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5日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