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华东船厂修造船项目,申请变更用海面积70.5193公顷,用海方式包括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和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2、委托单位: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
3、编制主体名称: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反馈至fzshyc@163.com,联系人:方振中,电话0591-83324177。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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