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连江县大官坂垦区西区围海养殖项目(二期)南部片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连江县大官坂垦区西区围海养殖项目(二期)南部片区位于连江县可门工业区大官坂垦区西区海域。项目申请用海面积109.9026公顷,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申请用海期限15年。
2.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
3.组织评审单位: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83324177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521
传真:0591-83324177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映意见。
6.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