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做好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委托设计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全市村庄规划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35个村庄未开展规划编制或者修编工作(永泰县15个、罗源县9个、闽侯县8个、连江县2个、高新区1个)。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转发中央农办等五部门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农办〔2019〕3号)、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委振兴办函〔2020〕3号)及《福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发展,完成全市村庄布局及村庄规划2020年应编尽编工作,要求各区(县)充分对接《福建省各(市、区)村庄分类情况》及村庄发展实际,合理定位,科学布局。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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