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配合完成《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改工作
时间:2022-01-04 15:30

 

  为深入传承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精神,加强福州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遗产保护,我局积极配合市名城委开展《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1修正)》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21年12月22日正式发布,为今后进一步加强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法规保障。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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