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7-02-09 10:16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项规划工作。

  (一)推进《总体规划》实施落实,启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这项工作已经完成。完善新区规划编制。《福州新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已形成成果上报。全力抓好“多规合一”工作。全部工作已于201612月按期完成。 

      (二)彰显特色,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脉络。琴江历史文化名村已正式批复,《福州林浦、阳岐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等保护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福州冶山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福州螺洲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已通过市规划建筑与环境委员会审议。

      (三)重视双修。一是加强热环境与风道控制研究。推进《福州城市热环境与风道控制规划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降低福州城区热岛效应技术导则》,已完成中期成果。二是着力打造海绵城市。开展《福州市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及《福州市重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三是强化城市设计。开展了马尾新城三江口组团南台岛片区樟岚总部基地城市设计。

  (四)缓解拥堵,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推进《福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0-2020)》实施评估。《福州新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5-2030)》已形成成果与新区总体规划一并上报。开展《福州火车南站枢纽综合交通组织专项设计》编制。     

  (五)深化审批改革,做好规划服务。2016年,我局共收件4178件,发证1214件。核发《选址意见书》361件,面积2028.8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69件,面积1420.9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208件,建筑面积1211.7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110件;规划条件核实意见166件;总平批复100件。      

  (六)强化规划督察,严肃规划实施。全力配合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规划督察员做好规划督察工作,做好住建部图斑核查及反馈。同时,率先建立派驻县(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

  (七)全力以赴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1、牵头公共停车场建设,确保2016年任务全面完成。2016年全市共建成7509个公共停车泊位,累计完成投资5.75亿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2、全力推进休闲步道项目建设。一期项目已于2017年春节前开放。 

      (八)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两个责任”落实有力

  1、狠抓压力传导,“两个责任”意识增强。制定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2、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取得实效。重要节假日持续释放更强的纪律信号,节前及时转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对公车管理、公款消费等问题持续不断组织检查预防,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3、严肃纪律审查,综合把握“四种形态”。积极配合省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取证10余次,责任风险谈话近20人次,问题线索谈话3人次。  

  (九)加强效能建设,工作作风持续向好

      建立督办事项台账,列入督查项目近400项。制定《百日攻坚行动效能督查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组织效能检查10余次,对违反机关制度的人和事及时提醒并提出整改要求,效能约谈3人次,局内通报批评1人次。 

      (十)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组织凝聚力不断提升

  1、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用集中学习、自学、上党课、专题研讨、现场体验教育、网络学习等方式,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开办专题讲座、观看教育视频、现场参观教育等方式,不断坚实“两学一做”思想基础。

  2、推进学习型党组织、服务型建设。认真制定政治学习计划,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并重。开展党员干部读书月活动。坚持党员干部一线工作法,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后共开展上门服务协调等活动60余批次。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员管理服务。局机关党委于2016年8月采用公推直选方式完成换届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4、加大和谐机关和队伍建设力度。加入区域化党建联盟。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文明餐桌行动”等主题活动,深化“万名党员进社区进家庭”、“文明市民,机关带头”系列活动。选派各支部书记前往市委党校参加支部书记培训班。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规划研究编制方面

   1、规划引领能力有待加强。规划编制的前瞻性还不够,对产城关系、港城关系处理等考虑上还有待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重点关注中心城区,“重城轻乡”,对外围乡镇空间管控较弱。

   2、规划体系有待完善。仍有一些专项规划相对滞后或没有考虑到空间的落位,不能满足规划管理的需求。部分镇总体规划修编未及时启动。

  (二)规划管理方面  

  1、规划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规划审批电子化、标准化管理需进一步提升完善。

  2、规划管理仍需提速增效。规划监管质量和效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来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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