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8-01-11 09:51

  2017年,福州市城乡规划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引领城市发展的作用,为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新福州提供规划保障。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精心编制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1.总规统领,推进福州发展新跨越。完成《福州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成果,启动新一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编制工作。20179月住建部将福州列入15个城市总规编制试点城市之一,我局牵头成立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已委托中规院、市规划院开展编制工作。

  2.重点发力,全力规划建设滨海新城。坚持“多规融合”,同步推进四个层次、二十多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包括:滨海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滨海新城核心区重要专项规划、滨海新城防洪防潮排涝规划、森林城市规划、大数据产业园城市设计等各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科学规划有效指导滨海新城各项建设工作,为滨海新城的“蓝图”提供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有效支撑。

      3.重视景观,加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开展城市整体层面城市设计,加强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做好三江口南台岛东部片区、江南CBD、金鸡山南部区域、南台大道沿线区域等城市设计工作。努力将会展中心区域打造成为能够承接国际大型会议,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最美区域。

  4.彰显特色,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脉络。贯彻落实《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加强历史名城规划管理。对涉及文物建筑、名城保护的各项具体建设项目继续执行特殊地段的审查机制及标准,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联合市文物、市名城委、街区管委会等部门审查。组织编制螺洲、林浦、阳岐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及冶山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完成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规划,万科烟台山出让地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与市政府研究,新建1—2片历史文化街区规划方案已经启动,将重点打造南公园、梁厝两处历史建筑群。

  5.重视双修,打造宜居环境。制定《福州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方案》,完成微信、微博和专题网站等宣传平台建设、城市双修现状评估报告和2017年度项目库汇总,开展城市双修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导则编制工作。同时,加紧编制《福州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主题策划及建设导则》、《福州宜居社区建设导则及实施计划》、《福州市街头绿地专项规划》、《福州传统老街巷保护与整治导则及实施计划》等专项规划。

  6.缓解拥堵,加强市政规划编制和研究工作。全力推进新一轮福州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7-2035)的编制工作。推进《福州新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5-2030)》、《福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0-2020)实施评估》、《福州滨海新城骨架交通研究及启动区总体交通设计》、《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竖向工程专项规划》、《福州滨海新城核心区通信工程专项规划》等滨海新城交通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交通整治方案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省立、协和、附一、市一、市二等医院周边及烟台山等重点区域交通改善规划,并将部分改善措施予以实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配合市建委等相关部门科学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科学统筹地下管线建设。配合市建委修编《福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等专业规划,并协助有关部门拟定行业管理规定,加强管理。

  7.科学指导,推进各县(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联合连江县政府主持召开《连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召开福清市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积极督促指导闽清县、闽侯县、永泰县等有关县市启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配合住建部开展2017年乡村规划检查工作。

  (二)加强规划管理,全力服务城市建设

  1.修订完善规划法规和技术规范。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福州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的相关立法工作。发布《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规定的通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三维电子报批的通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办公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调整的通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试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配建房均衡布局的通知》、组织编制《福州市建筑风貌导则》。定期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的建筑景观设计进行评审,今年共组织召开13场建筑景观评审会。出台我市立体绿化规划管理意见,推进我市立体绿化工作,拓展城市绿色空间,美化城市生态景观,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2.提高规划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平台的升级,逐步提高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推动“多规合一”应用工作,积极配合市行政管理服务中心管委会完成监督体系工作,积极配合市发改委落实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委托“多规合一”一张图原规划编制单位启动“多规合一”一张图年度动态更新工作。推进规划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建设。

  3.深化窗口审批改革。梳理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对项目审批的监督、跟踪、协调、催办。规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创新市民自助服务渠道,推出规划审批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栏。改进方式,提速增效、对攻坚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和涉及民生项目的实行代办、跟踪督办等措施。今年以来共收件5160件,办结4987件,其中涉及水系治理421件,办结420件,涉及攻坚项目911件,办结901件。   

  4. 全力以赴推进民生项目。一是牵头公共停车场建设。牵头组织召开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例会,主动对接各县(市)区,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协调解决各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目前我市累计建成城乡公共停车总泊位数12439个,完成任务的133.75%;累计完成总投资14.85亿元,完成任务的118.6%,均已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要求。二是推进生态公园建设。按照2018年春节前完成12个生态公园的建设任务结合我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继续牵头开展相关工作。每周进行项目进展情况督办、日常联络和统计总结等工作,组织谋划在 2018 年春节前后举办福州市生态公园集中开园仪式和评选竞赛活动,各县(市)区已完成方案设计工作,基本进入施工阶段。

  (三)加强规划宣传,举办大型活动

  积极与福州日报、海峡都市报、福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在军门社区、光明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材料,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宣传在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向社会各界宣传规划,让市民充分了解规划、参与规划、监督规划。

  圆满完成金砖国家政党、智库和民间社会组织“三合一”论坛及“第九届十届华文媒体论坛”等重大国际会议接待服务,向全世界宣传展示福州城市和规划,加深外国友人对福州规划的了解。同时,举办了“行走的幸福”十二条休闲步道摄影比赛、“福州的前世今生少儿绘画活动”、“福州规划达人”等大型规划宣传活动。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规划监督水平

  1.加强效能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督察。建立督办事项台帐,列入督查项目500余项,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严格执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组织效能检查10余次,对违反机关制度的行为及时提醒并提出整改要求,今年来共计效能约谈3人次,通报批评1人次。

  2.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依据《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信访工作办法》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路线图”的相关规定,认真接待信访人。有针对性地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和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上访问题。共受理信访256件(次),办理诉讼案件28件;办理作为复议机关的复议案件27件,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11件;召开听证会6场。               

  (五)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党组织凝聚力不断提升

  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局“党建工作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加强教育,增强党员“四个意识”。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通过开展集中学习、自学、上党课、专题研讨、观看教育视频、现场体验教育、网络学习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精心部署,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和志愿服务活动。成立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在局领导带领下分别于55日、12日、612日、30日深入结对帮扶的永泰县长庆镇岐峰村、罗源县中房镇深坑村,开展助力精准扶贫“双联双扶”活动。组织开展地铁志愿服务、义务植树、义务献血,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等活动70余场。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管理。制定下发了《加强党员管理的通知》,编印《党员应知应会手册》,按时开展组织生活,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服务好退休党员干部,加强退休支部党建工作;推进百优党员活动场所建设,精心设计党建宣传长廊及党员活动室,目前已基本完成场所建设。

  2017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有关城乡规划的工作部署任务。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如规划引领能力有待加强、规划体系有待完善、规划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规划管理仍需提速增效等。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将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重点,继续紧密围绕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以更高标准的规划编制、更加精细的规划管理、更高品质的规划实施、更高效率的规划服务为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规划研究,完善规划体系

      1.全力做好住建部新一版总规(2017—2035)编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以战略共识引领空间格局,以要素配置支撑功能定位,落实住建部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的指导意见,抓实编制试点工作。计划于6月底完成城市总体规划评审稿,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下半年开始报批程序。

  2.统筹协调推进滨海新城各项规划。完成滨海新城核心区86平方公里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工作,开展滨海新城规划成果汇编,配合滨海新城规划建设指挥部及相关市直部门开展滨海新城核心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滨海新城核心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滨海新城防台风建设技术导则、滨海新城慢行系统建设研究等滨海新城规划体系(第二批)各项规划编制工作。

  3.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首批城市双修示范项目。规划编制方面,完成“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实施方案+各专项规划”(1+N)的规划编制体系,其中,“1”是指2018年2月底完成《福州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行动纲领》编制工作,“N”是指2018年2月底前完成街头绿地、山体主题策划、传统老街巷、宜居社区等相关导则、专项规划的编制;项目实施方面,按照“生态环境修复”、“宜居社区建设”、“历史文化延续”、“景观风貌优化”、“公共设施修补”、“交通及市政提升”六大行动分别拟定项目任务清单及责任清单,牵头完成一批示范项目,重点打造“最美片区”、“最美路线”、“最美老街巷”以及开展街头绿地建设等其它补足城市短板工程。

  4.完善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完成三江口、江南CBD、金鸡山南部区域、南台大道沿线等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成果,结合旧屋区改造,谋划城市设计,开展精细化管理背景下城市设计控制标准研究。

  5.加快打造福州最美区域。加快编制最美区域提升规划,按照规划提出的行动计划,完成具体项目列表、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会展岛及三江口、火车南站周边区域按照规划实施,将该片区建设成为能够承接国际大型会议,功能完善、景观优美的最美区域。

  6.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历史街区建设。结合新一版城市总规开展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规划,建立保护工作评估体系,丰富名城保护规划价值,构建名城保护与评估的城市指标系统,进一步推动保护工作落实,将市区范围内历史建筑和历史建筑群的普查结果纳入到我局规划管理系统。重点推进烟台山、苍霞历史建筑群等保护规划实施,同时牵头做好南公园、粱厝村历史地段的规划工作。

  7.全力推进旧屋区改造。主动作为,对接各区政府、国土、房管、市土地发展中心等部门快速做好旧屋区选址、规划指标工作积极发挥旧屋区改造的规划引领作用,根据各区的旧改计划,摸清旧屋区的分布情况及拆迁总量,合理划定各项目的改造范围,根据各地块规划情况并充分考虑安置需求进行方案模拟,合理确定地块开发强度,优化完善选址、用地规划审批工作流程,同时把握城市更新的机会同步完善各项公共服务配套建设。

  8.做好村镇规划。一是积极配合各县(市)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各县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结合我市新一轮总规修编试点,督促指导福清市、闽侯县、永泰县、闽清县等县(市)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同时指导连江县、罗源县在市政府批复的总规基础上开展专项规划及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做好2018年美丽乡村的规划提升工作。三是配合市发改委做好全市特色小镇创建规划编制评审工作,针对各特色小镇自身特点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强化规划实施,提升服务效能

  1. 推动“多规合一”应用。将“多规合一”工作的着力点落实到空间规划和工作机制上,对接多部门空间规划,完成“多规合一”“一张图”的年度动态更新。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做好“规划统筹”、统筹规划制定建设项目年度实施空间规划,规范全市建设项目规划预审的工作流程,协调指导建设项目空间落地。

  2.推进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加强建筑景观审查管理。强化建筑景观专项审查,按照“整体和谐、多样有序、彰显特色”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省会城市的形象与品味,塑造福州的城市建筑风貌和特色。将我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风貌分为总体城市景观风貌、总体建筑风貌引导、精细风貌引导三个层级进行导控,通过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利用三维仿真技术建立城市三维虚拟环境,在城市规划的各阶段进行城市现状及未来的三维模拟描述,划定城市建筑风貌重要管控区域进行分区管控,针对不同分区特点分类管控。

  3.加强规划图斑核查。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规划遥感监测图斑的核查与整改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好图斑核查与整改工作。注重与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加强联系,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按照责任清单,加强督办,督促属地政府做好违建图斑的整改工作。通过加强图斑核查,促进规划依法实施。

  4.完善审批制度,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梳理、精简和优化审批要点,制定标准的审批规程;改进审批方式,加强并联审批、协同审批等机制。

  5.推进规划审批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出台《福州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规定》等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

  6.加大福州规划馆的宣传力度。结合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新时代、新形势,持续性举办规划展览活动,全面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建设成就,并将我市十九大后的规划建设攻坚重点、规划工作成就及亮点进行重点展示宣传,同时,结合新时代规划工作重点有机更新规划馆展厅展示内容。

  (三)全力以赴促攻坚,推动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根据有规模有品位有特色要生态要便民要科学选址的目标要求,按照2018年春节前完成12个生态公园的建设任务,我局继续牵头做好生态公园建设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于2018年春节前建成12个高品质、群众满意的市民休闲生态公园。同时,组织谋划举办福州市生态公园集中开园仪式和评选竞赛活动。

  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城乡公共停车泊位任务分解情况,继续牵头挖掘资源,谋划停车场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城乡公共停车场建设。同时,动态充实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储备库,滚动推进建设,促进停车设施建设良性发展。

  三是积极配合开展涉及固投项目的审批、城区范围重要交通节点整治、城区治堵重大项目、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作等项目的攻坚工作。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及时协调推进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大力服务好省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主动对接,及时上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步伐。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1.持续抓好《准则》、《条例》和《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围绕“担当”,坚持“五抓五看”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2. 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暂行规定》、《福州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机关效能规定,继续提升我局机关效能水平。

      (五)加强机关党建和规划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机关党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e家”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文明创建有关工作;深化开展“三结对三服务”、“党员干部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交通劝导、地铁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加强机关管理。着力开展综治平安工作,持续深入地推进保密意识、保密常识教育,扎实开展保密管理。三是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注重内部人才培养,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业规划队伍,大力引进相关规划技术和管理人才。

  2018年的工作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全力拼搏,共同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而作出规划部门应有的贡献!

来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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